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采取适当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多数残疾的发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预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7年2月国务院颁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残疾人康复等工作不断加强,传染性疾病、营养不良、药物中毒等造成的残疾大幅减少,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残疾发生率依然较高,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尚未有效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又在显著增加,进一步采取措施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十分紧迫、必要。 2017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2017年8月25日是全国第一个“残疾预防日”,认真组织开展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进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残疾预防事业加快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开展“残疾预防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原则,努力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为如期实现《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工作目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中国 三、活动时间 2017年8月25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四、宣传重点 (一)着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宣传解读。 (二)着力宣传残疾预防关系千家万户,关系每个人的健康和每个家庭的幸福,是政府、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责任。 (三)着力宣传残疾预防核心知识,使广大公众能够识别主要致残风险,了解预防残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残疾预防对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残疾预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残联要按照《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任务分工,主动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订本地区“残疾预防日”活动方案,精心做好部署实施,共同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努力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残疾预防日”活动的吸引力、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国残疾预防工作的新变化、新进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争取本地党政领导带队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实地调研和走访慰问,了解出生缺陷防控、疾病防控、意外伤害预防、工伤和职业病预防、残疾康复等相关领域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围绕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的发布,策划举办专场活动,启动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教育行动。要针对“残疾预防日”宣传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宣传海报、手册、展板等宣传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途径,传播残疾预防相关知识。 (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各地要以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贯彻实施。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由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各地要按照《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本地残疾预防工作计划,开展主要致残因素的动态监测,推动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同时,要针对本地区主要致残风险和重点人群,加大投入,完善残疾预防工作措施和保障条件。承担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任务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如期完成试点任务,积极为各地残疾预防工作顺利推进创造经验,引领示范。 各省(区、市)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7年9月10日前报送中国残联。 中国残联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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